货币市场存款账户

编辑时间:2009-10-02 11:05:49
简称MMDA,由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 fund)不受规则Q (RegulationQ)的限制,而美国储蓄机构支付存款却受此规则限制,严重影响储蓄机构吸收存款。为能达成公平竞争,美国参议员加恩和众议员圣杰曼提议制定存款机构法案(Garn and St.Germain Depository Institutions Act),该法案自1982年10月生效,而美国存款机构解除管制委员会(Deposi—tory Institutions Deregulation Com—mittee)也自1982年12月14日起准许美国商业银行及储蓄机构开办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对储蓄存款须照货币市场利率付息。主要的规定有:①只有联邦保险的商业银行、互相储蓄银行(mutualsavings bank)及储蓄与贷款协会(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等机构可以开办;②不限制存款资格,开户不得低于 2 500美元,且可事先安排超过一定金额的支票存款自动转入此账户;③在支用方面,转账(transfer)次数有限制,但金额无限制;④平均余额在2 500美元以上者,照货币市场利率付息,低于此者,不可超过可转让提款指令账户(NOW account)的利率上限;⑤非个人法定存款准备率为3%,个人则免,每户保险额为10万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