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杀公司

编辑时间:2010-05-27 12:04:25
美国一个无名的犯罪辛迪加组织的通称。大约成立于1933年,由“幸运儿”卢西亚诺(“Lucky”Luciano)批准成立,并一直秘密活动到1940年。这一组织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阻碍犯罪辛迪加利益的发展而建立的执行组织。第一个杀手小组是“疯子”西格尔(“Bugsy”Siegel)和他的搭挡兰斯基(Meyer Lansky)领导的。他们以纽约的布鲁克林为基地,但是其力量可以达到这个犯罪辛迪加在全美的每一个成员。曾经直接领导这个公司的是路易斯·“莱普克”·布查尔特(Louis“Lepke” Buchalter)和艾伯特·阿纳斯塔西亚(Albert Anastasia)。这个组织不象以前的职业杀手那样专门为外人服务以获取报酬,而专门供犯罪辛迪加头目们驱使,消灭不听头目指挥、违背规矩争夺地盘的辛迪加成员,因此,它并不把政界人物或新闻记者作为暗杀对象,非犯罪辛迪加成员不受伤害。与这个杀人公司有密切联系的人物还有吉诺维斯(Vito Genovese ),兹维尔曼( Abner“Lony ” Zwillman ),科斯特洛(FrankCostello )。这个组织内有许多杀手(hitmen),但其中最为猖狂凶狠的一个是匹茨堡的菲尔(Pittsburgh Phil),其真名叫哈里·斯特劳斯(Harry Strauss)。他在1940年暗杀公司暴露前,曾受雇杀死了大约500人。1940~1941年,这个组织以前的一个小头目雷勒斯(Abe Reles)向警方告密,揭发了70起暗杀案件的细节,并提出另外还有数百起案件,还告发从事暗杀、袭击和恐吓的恶棍多人。他一共招出200起他参与或听说的杀人案,最后导致莱普克和其他5名助手被送上电椅处死。由于雷勒斯的告发,暗杀公司被瓦解。暗杀公司被看作是群体犯罪高度发展的产物,是犯罪群体的组织化程度达到极高水平的标志之一,对研究犯罪集团的组织与活动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