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法 调整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国家在管理工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工业企业,是指从事工业性生产或者工业性劳务的、独立核算和独立经营的经济组织。工业企业法所调整的工业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在工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与工业企业之间的关系,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工业企业内部的组织领导关系。该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工业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义务;工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其开办和关闭;国家对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原则;工业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工业企业的奖惩条件和方法等。在我国,由于工业企业分类不同,有关工业企业的具体法规也各不相同。根据工业企业的社会属性,可分为国营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镇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根据工业企业的自然属性,可分为工厂法、公司法。其中,工厂法与19世纪初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工厂法”不是同一概念。它们的工厂法是以工厂内部的劳动保护、工资福利、职工奖惩等为主要内容的法规,是现代劳动法的前身。我国建国以来颁布了许多调整工业经济关系的单行法规,并于1983年4月1日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这一综合性法规。工业企业法中有关企业行政对职工的管理、职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涉及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应当视为劳动法律规范。 引用词条: 添加时间:2010-1-19 16:11:29 词条类别:法学 用户操作:添加同类词条 维客简介 商业信息 特别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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