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的起算方法 指在刑事诉讼中期间以何种方法开始计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这也就是说,在计算期间时,期间是从开始的时和日之次时,次日起算的,比如,刑诉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应从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算。某被告人5月31日接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其上诉的期间的起算时间不是5月31日,而是4月1日,即从4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这10日,就是被告人的上诉期间。再如,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就是说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第2个小时起计算。某犯罪嫌疑人早晨9点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其24小时内进行讯问的期间应当从10点起到次日早晨10点止。 引用词条: 添加时间:2010-1-13 14:48:04 词条类别:法学 用户操作:添加同类词条 维客简介 商业信息 特别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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